土木工程學系 應修科目及學分表 (適用於108學號及之後入學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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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稱 |
期程 |
學分數 |
擋修科目及續修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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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稱 |
上/下 |
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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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系 必 修 科 目 |
微積分(上) |
半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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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積分(下) |
半 |
3 |
微積分(上) |
曾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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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物理 |
半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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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輔助繪圖 |
半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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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語言 |
半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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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學 |
半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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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實習 |
半 |
1 |
須先修或同時修測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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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材料學 |
半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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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材料實驗 |
半 |
1 |
須先修或同時修工程材料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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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數學(一) |
半 |
3 |
微積分(下) |
曾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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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數學(二) |
半 |
3 |
工程數學(一) |
曾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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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統計學 |
半 |
3 |
須先修或同時修微積分(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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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力學 |
半 |
3 |
須先修或同時修微積分(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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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力學(一) |
半 |
3 |
應用力學 |
曾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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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體力學(一) |
半 |
3 |
微積分(下) |
曾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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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體力學實驗 |
半 |
1 |
須先修或同時修流體力學(一) |
||||||||
水文學 |
半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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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力學 |
半 |
3 |
須先修或同時修材料力學(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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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力學實驗 |
半 |
1 |
須先修或同時修土壤力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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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學(一) |
半 |
3 |
材料力學(一) |
曾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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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學(二) |
半 |
3 |
結構學(一) |
曾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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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筋混凝土學 |
半 |
3 |
材料力學(一) |
曾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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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質學 |
半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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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工程 |
半 |
3 |
土壤力學 |
曾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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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工程學 |
半 |
3 |
水文學 |
曾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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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工程學 |
半 |
3 |
工程統計學 |
曾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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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實務專題(一) |
半 |
1 |
須先修或同時修材料力學(一)、土壤力學、水文學、工程統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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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實務專題(二) |
半 |
1 |
土木工程實務專題(一)60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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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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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分結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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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應修最低學分數 |
128 |
基本知能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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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 |
學分數 |
科目名稱 |
性質 |
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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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知能 |
等於 |
6 |
英文(一)(二) |
半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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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識基礎必修 |
等於 |
14 |
實用英文(一)(二) |
半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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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必修 |
等於 |
70 |
英聽(一)(二) |
半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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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選修 |
至少 |
12 |
環境服務學習(二學期) |
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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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識延伸選修 |
等於 |
14 |
大一體育一、二及大二、大三體育(四科) |
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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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自由選修 |
至少 |
12 |
通識基礎必修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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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 |
宗教哲學 |
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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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哲學 |
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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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台灣政治與民主 |
半(6擇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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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現代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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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人權議題與挑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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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社會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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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大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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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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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文明史 |
半(2擇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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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思想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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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
工程與科技 |
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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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
文學經典閱讀 |
半 |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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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與修辭 |
半 |
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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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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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全校性規定: 1. 通識基礎必修課程:「物類」及「我類」基礎課程須於大一完成修習,「我類」基礎課程-文學經典閱讀須於大一上學期修習,語文與修辭須於大一下學期修習。 2. 通識延伸選修課程:分天、人、物、我四大學類,最少各需修滿2學分,合計須修滿14學分。 3. 電腦資訊相關課程需修滿2學分以上,授課內容需包含有程式設計或程式語言運用之教學內涵,且授課時數至少三分之一以上,培養學生邏輯思考、邏輯運算思維與運用科技及創新學習的能力。 4. 自101學年度起學士班入學學生,必須通過本校認定之英文能力鑑定考試,始准予畢業。 5. 自103學年度起中五生應加修通識課程6學分及專業課程6學分 6. 自104學年度起學士班入學學生,必須於畢業前曾修2門全英語專業課程(不含英文、英聽、實用英文(一)(二)及商學院學生修習之實用英文(一)(二)(三)(四))。 7. 自106學年度起學士班入學學生,每學系自由選修學分應達12學分以上,且學習範圍為輔系、雙主修、跨領域學分學程、就業學程、微型學程(他系)、PBL課程。 8. 有關修課,成績等相關規定請參考學則。 二、學系畢業規定: 1. 自104 學年度起學士班入學學生,通識課程必須含院指定通識課程「工程倫理」始能畢業。 2. 「工程與科技」課程為通識基礎必修科目物類之指定課程。 3. 畢業前須選修專業選修學群12學分。專業選修學群五個領域之核心科目中至少選修四個領域之核心科目,必選科目共12學分。 4. 自由選修12學分限定至少須完成一個學程。本系規劃三個學程;土木專業證照跨領域學分學程、營造與管理跨領域學分學程、營造工程聯合就業學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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