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管理學系碩士在職進修專班 應修科目及學分表(適用106學年度入學學生)

科目名稱

期程

學分數

擋修科目及續修條件

(,)

科目名稱

/

限制

企業倫理與社會責任

2

 

論文

6

 

合計

8

 

畢業學分結構表

說明:

1.  修業相關規定應依本系碩士在職專班修業要點辦理。

2.  論文得以技術報告替代,但應由指導教授決定。論文與技術報告指導及考試相關規定另訂之。

性質

  學分數

1.學系必修

等於

2

2.學系選修

可修

32

3.碩士論文

等於

6

畢業學分數

40

 


 

 

領導創新與博雅碩士在職專班  應修科目及學分表(106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科目名稱

期程

學分數

擋修科目及續修條件

(,)

科目名稱

/

限制

領導與決策

2

 

論文

6

 

合計

8

 

畢業學分結構表

說明:

一、全校性規定:

1. 105學年度起外籍研究生入學學生,須修讀華語課程及通過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基礎級考試,取得基礎級證書,始得畢業。

二、學系畢業規定:

1. 論文得以技術報告替代,但應由指導教授決定。

性質

  學分數

1.必修

等於

2

2.選修

可修

22

3.碩士論文

等於

6

畢業學分數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