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班  應修科目及學分表  (104 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科目名稱

期程

學分數

擋修科目及續修條件

科目名稱

/

限制

必修課程

研究方法

3

 

組織理論與管理

3

 

組織行為

3

 

企業倫理專題

2

 

數量方法

多變量分析

3

多變量分析」與國貿所之「計量方法」應二擇一,兩者均修畢必修與選修各3 學分

計量方法

3

企業政策

3

 

課程模組

基礎課程

(主副修)

行銷管理

3

國際企業管理、產業分析 ()

財務管理

3

 

人力資源管理

3

 

科技管理

3

或管理資訊系統、生產與作業管理 ()

合計

 

23

 

畢業學分結構表

 

性質

  學分數

1.學系必修

等於

23

 

2.學系選修

可修

22

 

3.論文

等於

6

 

畢業學分數

51

 

學系畢業規定

一、修業相關規定應依本系碩士班修業要點辦理

論文得以技術報告替代。論文與技術報告指導及考試相關規定另訂之

 

企業管理學系博士班  應修科目及學分表  (適用104學年度入學學生)

科目名稱

期程

學分數

擋修科目及續修條件

科目名稱

/

限制

方法論課程

定量研究方法

3

共同必修

定性研究方法

3

共同必修

一般
課程

企業倫理專題研討

2

共同必修

專題研討

1

共同必修

獨立研究

3

共同必修

專業核心課程

策略管理專題研討

3

共同必修

組織理論與管理專題研討

3

共同必修

專業選修課程

行銷理論專題研討

3

領域專業必選修課程至少3

行銷管理專題研討

3

行銷決策模式專題研討

3

組織發展專題研討

3

組織行為專題研討

3

人力資源管理專題研討

3

科技管理專題研討

3

創新管理專題研討

3

科技法律專題研討

3

合計

 

27

 

畢業學分結構表

 

性質

  學分數

1.學系必修

等於

27

2.學系選修

可修

6

3.論文

等於

12

畢業學分數

45

學系畢業規定

說明:
先修課程(先修課程不列入畢業學分數,但碩士班已修且80分以上者得免修)
   (1)
多變量分析。
   (2)
先修課程:
組織理論(組織理論與管理)、行銷管理、策略管理(或企業政策)、組織
      行為、人力資源管理、策略管理
(或企業政策)、科技管理上述各門課中至少任選
      兩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