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管理學系  應修科目及學分表   (適用103學年度入學學生)

科目名稱

期程

學分數

擋修科目及續修條件

科目名稱

/

限制

學系必修科目

商用數學()

2

 

商用數學()

2

 

會計學()

3

 

會計學()

3

會計學()

50分以上

經濟學()

3

 

經濟學()

3

 

管理學

3

 

統計學()

3

 

統計學()

3

統計學()

50分以上

實用英文(一)

1

 

實用英文(二)

1

 

資訊科技導論

3

 

 

 

 

 

 

組織行為

3

 

行銷管理學

3

 

生產與作業管理

3

 

財務管理

3

 

管理數學

3

 

行銷管理及個案研討

3

 

人力資源管理

3

 

實用英文(三)

1

 

實用英文(四)

1

 

資訊管理

3

 

民法概要

3

 

商用英文

2

 

商事法

3

 

企業政策

3

行銷管理學

修畢

生產與作業管理

修畢

財務管理

修畢

人力資源管理

修畢

合計

67

 

畢業學分結構表

畢業應修最低學分數

128

基本知能科目

性質

學分數

科目名稱

性質

學分

1、基本知能

等於

6

英文(一)(二)

2,2

2、通識基礎必修

等於

14

英聽(一)(二)

1,1

3、學系必修

等於

67

環境服務學習(二學期)

0

4、學系選修

至少

15

5、通識延伸選修

等於

14

體育一、二及大二、大三體育(四科)

0

6、自由選修

最多

12

 

通識基礎必修科目

宗教哲學

2

人生哲學

2

台灣政治與民主

半(61

多修無法列入通識學分,亦不得抵認通識延伸課程學分。

2

法律與現代生活

當代人權議題與挑戰

生活社會學

全球化大議題

經濟學的世界

區域文明史

半(21

多修無法列入通識學分,亦不得抵認通識延伸課程學分。

2

文化思想史

自然科學導論

半(31

多修無法列入通識學分,亦不得抵認通識延伸課程學分。

2

工程與科技

電資與人類文明

文學經典閱讀

22,0

語文與修辭

20,2

合計

 14

說明:

一、全校性規定:

1.通識基礎必修課程:「物類」及「我類」基礎課程須於大一完成修習,「我類」基礎課程-文學經典閱讀須於大上學期修習,語文與修辭須於大一下學期修習。

2.建議先修通識基礎必修課程,後修通識延伸選修課程。通識延伸選修課程:分天、人、物、我四大學類,最少各需修滿2學分,合計須修滿14學分。

3.電腦資訊相關課程需修滿2學分以上(例如計算機概論),依各系需求規劃。

4.101學年度起學士班入學學生,必須通過本校認定之英文能力鑑定考試,始准予畢業。

5.有關修課,成績等相關規定請參考學則。

學系修課(畢業)規定:

1.通識課程必須含指定之院特色課程「企業倫理」始能畢業。

2.選課不違反學則及本校選課規定之學分均承認為自由選修畢業學分。

3.會計學()、統計學()未修得50分以上不得俢會計學()、統計學()

4.開放碩士班選修課程供企管系大學部學生修習,以 6 學分為限,並認列為自由選修學分。學生選課須經授課教師同意後,由系辦以人工加選為之。

5.企管系學碩雙聯學位學生選修碩士班課程不限碩一或碩二課程,但有限制先修科目者,從其規定。課程人數若已額滿者,不開放選修。

6.中五生應自本校通識課程「哲學概論()」、「品格與領導()」、「自然科學導論()」、「中文經典閱讀()」、「文化思想史(歷史)」選修三門,並應加修本系所開選修課程6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