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學

心理學系   應修科目及學分表   (適用102學年度入學學生)

科目名稱

期程

學分數

擋修科目及續修條件

科目名稱

/

限制

學系必修科目

微積分()

3

 

微積分()

3

微積分()

曾修

心理及教育統計學()

3

 

心理及教育統計學()

3

心理及教育統計學()

50分以上

普通心理學()

3

 

普通心理學()

3

普通心理學()

曾修

計算機概論

2

 

心理實驗法()

3

普通心理學()()

曾修

心理及教育統計學()

60分以上

心理實驗法()

3

心理學實驗法()

曾修

心理實驗法實驗()

1

初修需與"心理實驗法"併修

心理實驗法實驗()

1

心理學實驗法實驗()

曾修

心理測驗()

3

普通心理學()()

曾修

心理及教育統計學()

60分以上

心理測驗()

2

心理測驗()

50分以上

心理測驗實驗

1

初修需與"心理測驗"併修

發展心理學

3

普通心理學()()

曾修

生理心理學

3

普通心理學()()

曾修

社會心理學

3

普通心理學()()

曾修

知覺心理學

3

普通心理學()()

曾修

人格心理學

3

普通心理學()()

曾修

認知心理學

3

普通心理學()()

曾修

合計

 

52

 

畢業學分結構表

畢業應修最低學分數

128

基本知能科目

性質

學分數

科目名稱

性質

學分

1、基本知能

等於

6

英文(一)(二)

1,1

2、通識基礎必修

等於

14

實用英文()()

(1,1)

3、學系必修

等於

52

英聽(一)(二)

1,1

4、學系選修

至少

42

環境服務學習(二學期)

0

5、通識延伸選修

等於

14

大一體育一、二及大二、大三體育(四科)

0

6、自由選修

 

0

 

通識基礎必修科目

宗教哲學

2

人生哲學

2

台灣政治與民主

半(61

2

法律與現代生活

當代人權議題與挑戰

生活社會學

多修無法列入通識學分,亦不得抵認通識延伸課程學分。

全球化大議題

經濟學的世界

區域文明史

半(21

2

文化思想史

多修無法列入通識學分,亦不得抵認通識延伸課程學分。

生命科學導論

2

文學經典閱讀

22,0

語文與修辭

20,2

合計

14

說明:

一、全校性規定:

1、通識基礎必修課程:「物類」及「我類」基礎課程須於大一完成修習,「我類」基礎課程-文學經典閱讀須於大一上學期修習,語文與修辭須於大一下學期修習。

2、建議先修通識基礎必修課程,後修通識延伸選修課程。通識延伸選修課程:分天、人、物、我四大學類,最少各需修滿2學分,合計須修滿14學分。

3、電腦資訊相關課程需修滿2學分以上(例如計算機概論),依各系需求規劃。

4、自101學年度起學士班入學學生,必須通過本校認定之英文能力鑑定考試,始准予畢業。

5、有關修課,成績等相關規定請參考學則。

.學系畢業規定: 

1.『生命科學導論』為通識必修「基礎課程」物類之指定課程。

2.通識課程及他系與心理系相關及相同課程,學生不得選修,亦不承認於畢業學分  (請參照選課手冊"心理系不得選修"或系上公告)

3.系選修課程之選課標準,由任課老師訂定,系辦公室公佈暨執行,任課老師不得加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