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班  應修科目及學分表  (102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科目名稱

期程

學分數

擋修科目及續修條件

科目名稱

/

限制

必修課程

研究方法

3

 

組織理論與管理

3

大學曾修習者,經授課教師同意後得申請免修

組織行為

3

大學曾修習者,經授課教師同意後得申請免修

企業倫理專題

2

 

數量方法

多變量分析

3

「多變量分析」與國貿所之「計量方法」應二擇一,但兩者均修畢者必修與選修各採計 3 學分

計量方法

3

企業政策

3

 

必選修課程

基礎課程(六選三)

行銷管理

3

 

財務管理

3

 

人力資源管理

3

 

管理資訊系統

3

 

科技管理

3

 

生產與作業管理

3

 

進階課程(六選二)

行銷管理專題

3

或國際企業管理專題

須與基礎課程搭配

財務管理專題

3

 

人力資源管理專題

3

或組織理論與管理專題

管理資訊系統專題

3

 

科技管理專題

3

或研究發展管理專題

生產與作業管理專題   

3

 

合計

 

32

 

畢業學分結構表

 

性質

  學分數

1.學系必修

等於

32

 

2.學系選修

可修

13

 

3.論文

等於

6

 

畢業學分數

51

 

學系畢業規定

一、     若為商管科系畢業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者,則基礎課程與進階課程僅需各修二門 (主修一管一專、副修一管一專)

1.   新生應於入學當年930日前確定指導教授,並於當學年第一學期期中考前繳交指導教授所指定修習的三門課程名稱。

2.   主副修所選兩門基礎課程連同大學所修課程 (應附原校課程大綱,由本系授課教師審核後申請免修),必須符合基礎課程六選三之要求。

二、     非商管科系畢業者須補修「會計學()() (6 學分) 與「統計()() (6 學分)

三、     新生得以入學前在本系所修習之碩士班學分申請扺免,最多以 18 學分為限且扺免成績須達 80 ()以上。

四、     英語文能力測驗成績要求:托福考試成績達 197 分或多益測驗 750 以上。成績未達規定者,應加修「英文會話與撰寫」及「創新說英文」。

五、     每學期修習學分上限為十八學分 (不含補修之會計與統計)

六、     修習外所 (含本系碩專班) 所開課程以 6 學分為限,並認列為選修學分,且不得與本系碩士班所開課程之名稱或內容相同

七、     在學期間應自下列項目擇一參與並在畢業前提出相關證明:

1.            投稿期刊或研討會論文 (應附投稿證明)

2.            參加校外創業、個案或論文競賽 (應附參賽證明)

 

 

 

企業管理學系博士班 應修科目及學分表 (適用102學年度入學學生)

科目名稱

期程

學分數

擋修科目及續修條件

科目名稱

/

限制

方法論課程

定量研究方法

3

共同必修

定性研究方法

3

共同必修

一般課程

企業倫理專題研討

2

共同必修

專題研討

1

共同必修

獨立研究

3

共同必修

專業核心課程

策略管理專題研討

3

共同必修

組織理論與管理專題研討

3

共同必修

專業選修課程

行銷理論專題研討

3

至少選修3門課程

行銷管理專題研討

3

行銷決策模式專題研討

3

組織發展專題研討

3

組織行為專題研討

3

人力資源管理專題研討

3

科技管理專題研討

3

創新管理專題研討

3

科技法律專題研討

3

論文

12

 

合計

 

39

 

畢業學分結構表

 

性質

學分數

1.學系必修

等於

27

2.學系選修

可修

6

3.博士論文

等於

12

畢業學分數

45

學系畢業規定

說明:

先修課程(先修課程不列入畢業學分數,但碩士班已修且80分以上者得免修)
1)多變量分析

2)先修課程:組織理論(組織理論與管理)、行銷管理、策略管理(或企業政策)、組織行為、人力資源管理、科技管理上述各門課中至少任選兩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