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學

化學工程學系   應修科目及學分表 (適用100學年度入學學生)

科目名稱

期程

學分數

擋修科目及續修條件

科目名稱

/

限制

學系必修科目

微積分()

3

 

 

 

微積分()

3

微積分()

 

50分以上

普通物理()

3

 

 

 

普通物理()

3 

普通物理()

 

50分以上

質能均衡

3

 

 

 

普通化學()

2

 

 

 

普通化學()

2

普通化學()

 

50分以上

普通化學實驗

1 

不得先修於普通化學

化學工程概論

1

 

 

 

工程數學()

3 

微積分()

 

50分以上

工程數學()

3

工程數學()

 

50分以上

有機化學

6

有機化學

50分以上

有機化學實驗

2 

不得先修於有機化學

有機化學實驗

50分以上

物理化學()

3 

普通物理()

 

50分以上

微積分()

 

50分以上

輸送現象與單元操作()

3 

質能均衡

 

50分以上

化工熱力學

3 

物理化學()

 

50分以上

統計之工程應用

2

 

 

 

計算機程式語言

3

 

 

 

輸送現象與單元操作()

3 

質能均衡

 

60分以上

輸送現象與單元操作()

 

50分以上

輸送現象與單元操作()

3 

輸送現象與單元操作()

 

60分以上

輸送現象與單元操作()

 

50分以上

物理化學實驗

2 

不得先修於物理化學()

物理化學實驗

50分以上

物理化學()

3

物理化學()

 

50分以上

程序控制

3 

質能均衡

 

60分以上

工程數學()

 

30分以上

化學反應工程

3 

 

 

 

化學工業程序

3 

 

 

 

程序設計

3 

化學反應工程

 

50分以上

 

輸送現象與單元操作()

 

60分以上

 

儀器分析

3

 

 

 

 

化學工程實驗()

1

不得先修於輸送現象與單元操作()

 

化學工程實驗()

1 

化學工程實驗()

 

50分以上

 

程序控制實驗

2 

不得先修於程序控制

 

程序控制實驗

50分以上

 

化工科技講座()

1 

 

 

 

 

化工科技講座()

1 

 

 

合計

 

81

 

未修學程畢業學分結構表

共同必修科目

畢業應修最低學分數

141

科目名稱

性質

學分

性質

學分數

國文()()

(3,3)

1.共同必修

等於

22

英文()()

(1,1)

2.本系必修

等於

81

實用英文()()

(1,1)

3.本系選修

至少

20

英語聽講()()

(1,1)

4.通識選修

等於

12

環境服務學習(二學期)

0

5.自由選修

可修

6

大一體育一、二及
大二、大三體育
(四科)

0

修學程畢業學分結構表

人生哲學

2

宗教哲學

2

歷史類自選課程(兩科)

4

法政類自選課程

2

畢業應修最低學分數

141

 

 

 

 

 

性質

學分數

1.共同必修

等於

22

2.本系必修

等於

81

3.分組必修

等於

10

4.分組選修

等於

12

5.通識課程

不得低於

12

6.自由選修

可修

4

說明:
一、全校性規定:
1.通識選修課程:分天、人、物、我四大學類,各須至少修滿2學分,合計修滿12學分方得畢業。
2.電腦資訊相關課程需修滿至少2學分必修以上,依各系需求規劃。
3.大一須通過「全民英檢中級初試」或語言中心認可之其他相當程度之考試;未通過者,須以自學方式修讀「空中英語教室」課程兩學期,並參加「期中」與「期末」統一考試;未通過前項者,至大四時須繳費修習語言中心所開授的英語文課程。
4.有關修課、成績等相關規定請參考學則。

.學系畢業規定:
1.通識課程必須含工學院指定通識課程至少一門始能畢業。        
2.通識課程必須含指定之院特色課程「生物學概論」始能畢業。
3.選課不違反學則及本校選課規定之學分均承認為自由選修畢業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