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 課 資 訊 公 告 |
請檢查看看你是否違規選課了?????? |
@@ @ 很重要請特別注意 @@@ |
◎重複修習科目名稱相同之課程,其重複之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學則第四章第二十一條) |
如同學選上多科相同課名之科目,請自行退選科目。 |
◎超過修習學分請依規定期限自行退選者,違者將由教務處隨機刪除之。 |
◎學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低於下限未依規定期限自行加選者,應予休學。 |
◎學生修習必修課程,以選本學系本班為原則,選課規定依學則第十八條、 |
學生選課須知及注意事項及各學系另訂之選課規定辦理。學生不得修習上課 |
時間衝突之科目,否則衝突科目之成績皆以零分計算。學生得辦理校際選課 |
(含遠距教學),校際選課辦法另訂於中原大學校際選課實施辦法。 |
◎學生修讀科目內容有先後次序者,不得顛倒修習,有講授與實驗或實習之 |
科目,不得先修實驗或實習之科目。違反上述規定者,該科學分不列入畢業 |
學分之計算。全學年課程之修習條件由各開課單位訂定之;除另有規定者外 |
,不得顛倒修習。全學年之課程,祇一學期之成績及格者,不列入畢業學分 |
之計算。兩學期以上或重修之科目得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
◎學生選課漏列科目,雖參加聽講,學期結束時成績不予登記。已選科目,未辦退選手續而無成績者,該科目成績以零分計算。 |
◎學生未經轉系(學位學程)之前,不得放棄本學系(學位學程)應修之科目,而先行修習擬轉入學系之科目。 |
教務處課註組 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