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學程

壹、宗旨

為因應網際網路科技發展趨勢,增進學生就業競爭能力,特別針對理、工、商學院學生

開設一系列有關電子商務核心技術與網站經營管理之課程,使學生具備網際網路科技與

管理背景,能結合理論與實務,在電子商務領域開創優勢競爭力,特設立電子商務學程。

 

  貳、課程規劃

 

電子商務分科技組及商學組。完成本學程須修畢必修核心課程四門及選修相關課程兩門

,每門3學分,共計18學分。詳細課程規劃如下:

 

組別

/選修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備註

科技組

必修

JAVA物件導向程式設計(90學年度起)

3

 

網際網路程式設計

3

 

網際網路應用系統設計

3

 

計算機網路

3

 

選修

網際網路行銷

3

(三選二)

網站經營與管理

3

資料與知識管理

3

商學組

    必修

電子商務概論

3

 

網際網路行銷

3

 

網站經營與管理

3

 

資料與知識管理

3

 

  選修

網際網路程式設計

3

(三選二)

網際網路應用系統設計

3

計算機網路

3

參、設立條件

具理工背景者須修科技組,具商學背景者須修商學組。各組修習四門必修課程外,另於
選修課程中,依興趣選擇兩門課程,修習18
學分及格,授與學程結業證書,並可列入原
學系畢業學分。

 肆、抵免原則

1.成立學程課程審查委員會。

2.曾經修習過與學程科目內容相同者,得經由學程課程審查委員會認定之。